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的代办范围-北京公积金代办/代取的中介
公积金代办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购买/建造/翻建自住住房的情况
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或者全款,以及贷款利息、税费和装修费用等。例如,如果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,且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,那么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不超过购房总价20%的首付款,还可以支付购房契税、抵押登记费、保险费等税费。如果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,那么职工只能使用商业贷款,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。
还房贷的情况
如果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,那么每月还贷支出也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。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职工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2000元,那么超出部分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。此外,如果职工和配偶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,那么两个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超过4000元,也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。
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情况
如果职工患有重大疾病,需要大额医疗费用支出,那么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医疗费用。根据相关规定,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同时患有重大疾病的,可以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代办。公积金代办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部分,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共同部分。
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情况
如果职工的配偶或者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,那么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医疗费用。此外,如果职工本人或者配偶的父母、子女患有重大疾病,那么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医疗费用。
支付房租的情况
如果职工租赁自住住房,那么每月的租金也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。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职工和配偶同时租赁自住住房,那么两个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超过2000元,也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。
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的情况
如果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,那么每月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,以支持家庭基本生活开支。此外,如果职工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那么也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用。